• 搜索
    • 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秘书处
      内设部门
    • 政策法规
      要闻
      中央
      教育部
      其他部委
      地方
      其他
    • 新闻资讯
      新闻
      行业动态
    • 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会议培训
      分支机构动态
    • 学术研究
      专家视点
      产业观察
      研究报告
    • 专题专栏
    • 会员服务
      会员单位
      分支机构
      地方协会
      行业协会
      会员风采
      工作办公室
      各地编辑站
  • 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秘书处
    内设部门
  • 政策法规
    要闻
    中央
    教育部
    其他部委
    地方
    其他
  • 新闻资讯
    新闻
    行业动态
  • 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会议培训
    分支机构动态
  • 学术研究
    专家视点
    产业观察
    研究报告
  • 专题专栏
  • 会员服务
    会员单位
    分支机构
    地方协会
    行业协会
    会员风采
    工作办公室
    各地编辑站
新闻资讯
  • 新闻

  • 行业动态

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 > 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3

教职成〔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我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二、执行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设置高职本科专业,避免“一哄而上”。

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制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宣讲解读,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

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

3.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教育部

2021年3月12日

附件列表:

  •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 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 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责任编辑:cj
上一条:教育部长陈宝生: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新发展阶段铸魂育人走深走实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 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相关部委 就业机构 社团组织 知名企业 高校职校
联系我们  | 京ICP备20220135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0259号
  丨版权所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技术支持:联想  博达软件 九画科技

协会官方微信

  • 教育部
  • 民政部
  • 北京
  • 天津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河南
  • 广东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中国教育学会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 中国电子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