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函〔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构建“高校-产业-职业”协同发展生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批准,筹备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新职业与就业服务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协会新职业工委会)。为保障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有关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请协助做好协会新职业工委会单位会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及会员代表推荐
各高等学校、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凡拥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致力于新职业就业服务和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愿意参加协会新职业工委会活动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并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新职业与就业服务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代表1名,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入会流程
1.协会新职业工委会筹备组对申请单位相关材料进行资质审核,拟定新职业工委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报送协会审批。
2.经协会批准通过后,召开协会新职业工委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并报协会备案。
三、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y@chinaafse.cn。
2.联系人:
筹备组:
李 嘉 13601322130 崔飞飞 15810882087
仇 枫 17600632143 牛继祥 18838097207
协会秘书处:
崔 娟 010-84971933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新职业与就业服务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新职业与就业服务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wwwchinaafse.cn)下载。
高校毕业就业协会秘书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