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现有印章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印章编码:11010710033929)”“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印章编码:11010710034028)”“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11010710033930)”“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发票专用章(印章编码:1100000027976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培训与认证部(印章编码:11010210126857)”“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法人人名章”六枚印章,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和民政部备案登记。
除以上六枚印章外,协会无其他印章(包括电子章),其他印章均声明无效或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