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2024〕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签署的《关于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华开展“双元制”模式职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合作任务,教育部委托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和德国博世公司联合实施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24年8月公布了项目首批80个培育建设单位名单。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工作,联合多方力量协同推进项目做深做实,经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项目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遴选目标
在实施对标德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拟征集遴选一批优秀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战略合作伙伴,聚焦项目在智能制造、汽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先进实训基地建设与实施,关键技术与产业链合作资源引入,课程资源开发和教材编写,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校企合作与就业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课题研究和成果宣传等方面开展合作,以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提升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形成项目辐射带动效应,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征集范围
国内外智能制造、汽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领域先进企业,关键技术领先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在资源建设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考试认证、校企合作、就业服务等方面提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平台的优质企业;有关国家级、省级出版单位;就业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与其他相关单位。
三、参与条件
参与项目战略合作伙伴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自愿积极加入到项目建设中,有强烈意愿与项目院校合作开展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愿意为做好此项目作出贡献。
2.诚实守信,可靠有担当,信用良好,能够结合国家战略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提供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和资源支持,能够助力项目人才培养。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至少3年,在所属行业或专门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技术先进,在相关领域具有与高校开展合作的良好基础,原则上年营收5000万元以上。
4.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对每个项目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价值不低于30万元。
5.有协作精神,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相关事宜,根据项目院校需求和项目建设进展,及时跟进,开展有关工作说明、合作洽谈。
四、其他事项
1.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总体上不超过25家,首批原则上不超过10家。
2.单位遴选标准、遴选程序和动态考核参照《战略合作伙伴单位遴选办法(试行)》执行。
五、有关事宜
1.申报单位可填写申请表,发送至项目办公室邮箱。
2.联系人:郑天坤,010-64920511,13522518181;孟成真,18310426317;邮箱:jiaochan@chinaafse.cn。
附件:申请表
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办公室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教育与产业合作分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