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2024〕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要求,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批准,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职教工委会”)拟于2024年10月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根据协会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单位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单位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登记对象
1.因工作岗位调整、离退休等因素,原会员单位代表无法或不适合继续担任的;
2.有意向申请为理事单位的;
3.其他需要重新登记的情况。
二、发展新会员单位
(一)单位会员申请及会员代表推荐
各高等学校及相关企业、机构,凡拥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致力于职业教育学生就业相关工作,愿意参加协会职教工委会活动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代表1名,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入会流程
1.相关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书;
2.协会职教工委会秘书处对入会申请书进行资质审核;
3.召开协会职教工委会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4.报协会备案后公示。
三、具体要求
1.重新登记对象和新申请入会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1和附件2),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xhzjfh@163.com。
2.联系人:
协会职教工委会秘书处:
陈佳俊 0579-82262560 18857933115
协会秘书处:
秦钰莹 010-84971933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hinaafse.cn。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名册(截至2024年6月30日)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