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2024〕9号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
近年来,在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协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助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协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协会决定启动会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下设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按照协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具体标准如下:
1.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3.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4.个人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分支机构确定会费缴纳专门负责人,按照要求积极推动会费收取及相关工作。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整理会员发展情况报告(见附件1),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理事长或秘书长)签字后的会员名单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协会对外合作信息与会员服务部电子邮箱(dwhz@chinaafse.cn),协会秘书处将对会员信息进行建档。
2.即日起,请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基于协会“单位微信”进行工作,创建各自分支机构会员“企业微信”群,作为会员沟通、服务的主要平台,每个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80个。
3.从今年起,协会老会员(当年6月30日及以前加入协会)的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4月1日-6月30日;新增会员(当年7月1日及以后加入协会)的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协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秘书处以此作为会员管理、证书发放、聘书发放的依据。请各会员单位按时主动缴纳会费(往年因故未缴费的请一并缴纳)。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情况,也将作为分支机构年检、评级和主要负责人聘任的重要依据。逾期未缴会费的会员单位,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未经同意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的规定,按自动退会办理。
4.各分支机构(副)理事长、(副)秘书长的变更申请,将在每年会费缴纳期间同期进行,拟聘任人员材料需报协会秘书处,经批准后正式聘任。
三、缴费方式
1.所有会员单位统一将会费汇至协会银行账户,由协会开具电子票据。
2.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账 号:110906919010704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3.分支机构的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费标准同理事单位;分支机构会员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备注对应分支机构名称(如:XX专业委员会、XX工作委员会、XX分会)。
4.汇款后请扫码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会费票据开具登记系统,填写缴费信息以便准确开具会费票据。
5.缴费成功后,会员信息可在协会官网查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钰莹
联系电话:010-84971933,13942033399
电子邮箱:qinyuying@chinaafse.cn
dwhz@chinaafse.cn
附件:
1.会员发展情况报告
2.协会分支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