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函〔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要求,提升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能力,以开发区内的产业导师为基础,搭建起各类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服务支撑,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批准,筹备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开发区与新形态就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发区工委会”)。为保障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有关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请协助做好协会开发区工委会单位会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及会员代表推荐
各高等学校和相关开发区、园区、企业、机构等,凡拥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致力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愿意参加协会开发区工委会活动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并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开发区与新业态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代表1名,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入会流程
1.协会开发区工委会筹备组,对申请单位相关材料进行资质审核,拟定协会开发区工委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审批。
2. 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批准通过后,召开协会开发区工委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长、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并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备案。
三、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1331217@qq.com。
2.联系人:
筹备组:侯芳芳15905291062
赵紫晨 13701278368
协会秘书处:秦钰莹 010-84971933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开发区与新形态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开发区与新形态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推荐表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 wwwchinaafse.cn
高校毕业就业协会秘书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