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有关要求,提升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受教育部委托,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落实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签署的《关于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华开展“双元制”模式职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合作任务。按照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组织申报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的通知》(附件1)的工作部署,教育部决定启动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该项目对标德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面向智能制造、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专业领域,遴选50所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高等学校作为试点院校,由协会推动博世公司与院校共同开展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国际合作,推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3-5年时间,逐步形成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该项目建设主要任务聚焦提升院校关键办学能力、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协会将推动博世公司和院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校企合作共建课程、教学资源和教材,进行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技能认证和竞赛,注重教学实施与数字化融合,增进国际交流,开展课题研究,促进实习就业等工作(见附件2)。在此过程中,博世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向中方合作院校提供技术、装备、资源等支持,同时带动产业链企业支持项目开展。
三、工作机制
受教育部国际司委托,由协会设立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执行实施和协调工作;成立项目专家委员会,就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指导。
四、申报与遴选流程
(一)申报院校条件
申报单位以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高等学校为主。设置智能制造、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专业,办学改革创新意识强,具有一定的国际合作经验,有意向与博世公司合作的院校,均可自愿申报,每所院校可申报1-2个相关专业(群)。
(二)申报与遴选流程
1.院校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自愿申报,根据该项目涉及建设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省属高校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省级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院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2-3所院校;申报院校与博世公司具备良好的前期校企合作工作基础的,可由博世公司直接推荐,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3.遴选确定。该项目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推荐院校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选试点院校名单。
五、工作要求
1.该项目是中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遴选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高等学校积极申报;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步遴选后,将推荐院校材料提交至项目执行办公室;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整合资源,对试点院校予以优先支持。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遴选的试点院校应根据项目要求,加大投入,指派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在项目执行办公室指导下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达成项目目标和建设任务。
3.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高等学校相关专家、博世公司及产业链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组建专家委员会,为试点院校和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指导。试点院校也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条件保障,做好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设计和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宜
1.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寄至项目执行办公室。
2.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天坤,010-64920511,13522518181;孟成真,13781019197;张帅010-66091973,15608647521;电子邮箱:jiaochan@chinaafse.cn。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23〕268号)
2.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3.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建设专业汇总表
4.德国博世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试点项目申报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