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基地培育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关于与瑞士联邦乔治费歇尔集团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合作的通知》(教外司欧〔2021〕610号)有关要求,现对在建的基地立项单位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首批批准立项的教育部-瑞士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
二、检查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采取书面自评与线上答辩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教育部-瑞士GF教育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主要以《基地建设指南(暂行)》《基地项目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暂行)》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进度、目标达成度,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基础建设情况和总体执行进展情况,是否按照规划开展,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基地评审标准要求;
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是否有阶段性建设成果,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项目建设,预算和开支是否合理等;
4.项目特色创新之处。包括项目在专业特色、国际合作、教师发展、就业创业、社会化服务、运营机制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代表性等;
5.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关工作建议等;
6.下一步规划和工作方案是否切实可行、进度合理等。
四、检查程序
1.书面自评:各立项单位于6月10日前根据《基地建设指南(暂行)》《基地项目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暂行)》进行自评;
2.提交材料:各立项单位于6月15日前根据有关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自评报告》,并汇总《项目申报书》、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等,形成中期检查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线上答辩:在书面自评材料基础上,书面自评通过的,全部参与线上答辩,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30日前组织立项单位开展线上答辩,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工作。书面自评未通过的,允许整改,整改之后再参加线上答辩;
4.现场考察: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对立项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部分立项单位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五、检查结果及应用
(一)检查结果
项目中期检查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检查结果应用
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建设支持的主要依据,也将作为综合评价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评定示范的重要参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1.对于建设进度合理、实际成效显著,本次中检评为“优”“良”的立项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筹GF及战略合作企业资源重点进行倾斜支持。项目验收的示范基地须从中期检查评为“良”及以上的立项单位中评选出来;
2.对于本次中检评为“合格”的立项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筹GF及战略合作企业资源酌情加强支持;
3.对于本次中检评为“不合格”的立项单位,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指导和支持,整改之后就直接参加验收环节;
4.对于不参加中检的,未开展实质性项目建设工作或实际实施有困难的立项单位,可向项目办公室申请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做出调整、终止项目等处理。
六、有关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立项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各立项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3.各立项单位相关领导人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立项单位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事项
1.请各立项单位于6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iaochan@chinaafse.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寄至项目办公室;
2.项目办公室:郑天坤,电话:010-64920511,手机:13522518181,崔娟,电话:010-84971933,手机:13126633567,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
附件:
1.《基地建设指南(暂行)》
2.《基地项目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暂行)》
3.中期检查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www.chinaafse.cn浏览、下载。
教育部-瑞士GF教育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