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和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要求,提升辅导员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育人能力,搭建起以辅导员为基础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系统服务支撑。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批准,将筹备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辅导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辅导员工委会”)。为保障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有关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请协助做好协会辅导员工委会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及会员代表推荐
各高等学校及相关企业、机构,凡拥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致力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愿意参加协会辅导员工委会活动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并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辅导员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代表1名,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入会流程
1.协会辅导员工委会筹备组对申请单位相关材料进行资质审核,拟定协会辅导员工委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审批。
2.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批准通过后,召开协会辅导员工委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长、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并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备案。
三、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lei@nefu.edu.cn。
2.联系人:
筹备组:依磊 0451-82190712 13936453453
协会秘书处:崔娟 010-84971933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hinaafse.cn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辅导员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辅导员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