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等工作部署,2021年12月,我会发布《关于培育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和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的通知》,遴选150家高校和企业作为首批培育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号召更多企业扩大实习就业岗位规模,促进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会联合新华网面向各行业大中型企业,共同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增补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目标
“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培育建设项目是各行业企业为主体,在政府、社会组织、高校、行业企业、园区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协同推进下,结合地方产业特点,依托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协同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就业创业创新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具备示范带动能力的区域,支持高校、行业企业等有关单位增补培育建设一批“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进一步强化支撑能力,完善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创新创业就业服务高地,打造一批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品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培育建设,助力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一定的运营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社会声誉;
2.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专业对口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原则上每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
3.具有对见习实习生进行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按有关规定对见习实习生进行正规有效管理和合理待遇。
4.产业领域包括农林牧渔、加工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电力及能源、建筑、生物化工、批发和零售业、仓储物流、文化旅游、计算机、金融、房地产、水利环境、教育、体育艺术、卫生健康、食品医药、餐饮、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采取申报单位自愿申请,自主申报和有关部门遴选推荐等方式。
1.有意愿的央企、国企、民营企业、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可自主申报,法人单位统一申报即可,企业二级单位或子公司请勿重复申报。
2.已入选首批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的立项院校可推荐具备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3.行业协会组织、协会分支机构等单位,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
四、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提交。申报单位填写《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向协会就业实习实践与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组织推荐。已入选首批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的立项院校、行业协会组织、协会分支机构等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填写申报单位填写《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申请表》,汇总后一并报送协会就业实习实践与服务中心。
3.评审考察。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建设基础进行评审和考察,按照“总量控制、分布合理、质量从优”的原则,根据区域和重点产业资源分布特点与申报单位实际情况,择优培育,逐步建设一批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就业服务基地。
4.公示认定。经评审通过的服务基地,将在协会媒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被认定为“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并为基地授牌。
5.培育建设。协会将长期关注和支持服务基地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发展规划与资源对接。新华网将针对基地典型经验做法进行相关宣传、报道、推介等工作。
五、有关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6日。
2.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在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iuye@chinaitedu.cn),并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快递至协会就业实习实践与服务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高和蓝峰大厦A座509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就业实习实践与服务工作办公室收。
3.联系人:
协会秘书处:崔娟010-84971933
新华网教育事业中心:胡帅010-88050779
协会就业实习实践与服务工作办公室:
王飞010—87663458-8042 13311296713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hinaafse.cn。
附件: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