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就业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批准,协会教育与产业合作分会负责开展202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典型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典型案例征集:请各地各高校总结2021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了哪些特色创新、富有成效的工作做法和举措;聚焦某一方面成效显著、影响广泛、具有示范性的工作举措,总结形成典型案例。
2.典型人物征集:大学生就业人物典型征集面向2022届优秀毕业生开展,大学生创业人物典型征集面向在校大学生及毕业三年内成功创业的本校毕业生开展;深入挖掘大学生身边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发挥榜样带动作用,促进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高水平创业。
二、征集与遴选流程
1.申报阶段:典型案例由高等学校自主申报,数量1篇;典型人物由高等学校有关部门推荐或大学生自主申报,就业人物和创业人物典型申报名额各2个。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15日。
2.遴选阶段:在协会指导下,协会教育与产业合作分会组织有关专家、社会组织、行业企业、社会媒体等代表形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择优遴选,确定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遴选结果。
遴选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20日。
3.发布阶段: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遴选结果将由协会教育与产业合作分会进行发布,并在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和相关媒体公布结果。
三、宣传推介
1.成果宣传。征集活动结果发布后,协会网站及微信、协会教育与产业合作分会有关媒体平台对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推介,并加强社会媒体报道和传播,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
2.结集出版。对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事迹分别汇编成册,适时安排结集出版,供各地各高校和大学生学习借鉴。
3.交流对接。适时组织召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接研讨会等活动,交流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校企在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对接合作。
四、征集要求
1.确保提交材料质量和真实性。各申报高校要根据活动征集内容和体例要求(附件3)做好典型案例(附件1)和典型人物(附件2)的申报工作,填写内容真实客观,确保质量。
2.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申报高校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文档和加盖公章后pdf版)发送至邮箱jiaochan@chinaafse.cn,邮件主题以“XX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和“XX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命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崔娟010-84971933,13126633567
协会教育与产业合作分会:郑天坤13522518181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hinaafse.cn。
附件:1.202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申报表
2.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申报表
3.有关征集要求和案例撰写说明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