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秘书处
      内设部门
    • 政策法规
      要闻
      中央
      教育部
      其他部委
      地方
      其他
    • 新闻资讯
      新闻
      行业动态
    • 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会议培训
      分支机构动态
    • 学术研究
      专家视点
      产业观察
      研究报告
    • 专题专栏
    • 会员服务
      会员单位
      分支机构
      地方协会
      行业协会
      会员风采
      工作办公室
      各地编辑站
  • 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秘书处
    内设部门
  • 政策法规
    要闻
    中央
    教育部
    其他部委
    地方
    其他
  • 新闻资讯
    新闻
    行业动态
  • 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会议培训
    分支机构动态
  • 学术研究
    专家视点
    产业观察
    研究报告
  • 专题专栏
  • 会员服务
    会员单位
    分支机构
    地方协会
    行业协会
    会员风采
    工作办公室
    各地编辑站
政策法规
  • 要闻

  • 中央

  • 教育部

  • 其他部委

  • 地方

  • 其他

地方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 > 正文

江苏出台条例鼓励台青前来学习和就业创业

作者:汪灵犀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布日期:2022-09-08

记者从江苏省台办获悉,《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9月起施行。条例明确鼓励台湾地区青年来江苏学习、就业、创业。

今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条例共46条,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除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举措外,条例在吸引台湾地区青年来江苏交流合作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在学习方面,条例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并逐步扩大台湾地区学生招收规模;支持苏台两地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构建交流合作平台,台湾地区教师可以按照规定到江苏任教。

在就业方面,条例支持台湾地区大学生来江苏见习实习,鼓励江苏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台湾地区大学生见习实习;鼓励台湾地区青年来江苏就业,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青年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到江苏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就业。

在创业方面,条例鼓励台湾地区青年来江苏创业,明确在江苏创业的台湾地区青年同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同时也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吸纳台湾地区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服务台湾地区青年的就业创业基地建设。

江苏吸引利用台资总量位居大陆各省份前列。截至今年6月底,江苏累计批准台资项目超过2.99万个,实际到账台资超过865亿美元。


责任编辑:
上一条:重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下一条:大中城市秋季联合招聘活动启动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相关部委 就业机构 社团组织 知名企业 高校职校
联系我们  | 京ICP备20220135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0259号
  丨版权所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技术支持:联想  博达软件 九画科技

协会官方微信

  • 教育部
  • 民政部
  • 北京
  • 天津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河南
  • 广东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中国教育学会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 中国电子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