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秘书处
      内设部门
    • 政策法规
      要闻
      中央
      教育部
      其他部委
      地方
      其他
    • 新闻资讯
      新闻
      行业动态
    • 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会议培训
      分支机构动态
    • 学术研究
      专家视点
      产业观察
      研究报告
    • 专题专栏
    • 会员服务
      会员单位
      分支机构
      地方协会
      行业协会
      会员风采
      工作办公室
      各地编辑站
  • 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秘书处
    内设部门
  • 政策法规
    要闻
    中央
    教育部
    其他部委
    地方
    其他
  • 新闻资讯
    新闻
    行业动态
  • 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会议培训
    分支机构动态
  • 学术研究
    专家视点
    产业观察
    研究报告
  • 专题专栏
  • 会员服务
    会员单位
    分支机构
    地方协会
    行业协会
    会员风采
    工作办公室
    各地编辑站
政策法规
  • 要闻

  • 中央

  • 教育部

  • 其他部委

  • 地方

  • 其他

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要闻 > 正文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1-02-24

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1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文共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文件确定,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文件提出,要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文件强调,要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文件指出,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责任编辑:cj
上一条: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条:胡春华强调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相关部委 就业机构 社团组织 知名企业 高校职校
联系我们  | 京ICP备20220135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0259号
  丨版权所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技术支持:联想  博达软件 九画科技

协会官方微信

  • 教育部
  • 民政部
  • 北京
  • 天津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河南
  • 广东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中国教育学会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 中国电子学会